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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电子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1日 作者: 编辑:学生管理办公室 审核: 图片来源: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教育部已正式发布《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详见附件1),定于 2023年 5 月至 10 月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现就我校举办第九届电子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已设立电子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相关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人力资源部、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研究生院、合作发展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资产经营公司、各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统筹与领导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大赛的组织、宣传、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二、大赛总体安排

(一)大赛内容: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参赛项目类型、要求、参赛组别:

1.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原创、具有科技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各学院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3.参赛组别

我校学生可报名参加高教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本科生初创组、本科生成长组、研究生创意组、研究生初创组、研究生成长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产业命题赛道。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报名“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在参赛期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大赛赛制:

第九届电子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采用初赛(材料网评)、决赛(现场路演答辩)的形式进行。

(四)参赛人员要求:

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三、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2年5月30日—6月13日)。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所有参赛团队都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参赛团队须填写《第九届电子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所有指导教师和参赛队员需签字确认)。项目商业计划书、PPT(电子版,可参考主赛道项目模版,附件4,于6月12日之前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经学院汇总审核后,将《第九届电子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连同参赛材料电子版于6月13日12:00之前提交至学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清水河校区众创空间2号楼2201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需在6月12日18:00前提交至:https://jinshuju.net/f/PJE3uV

纸质版材料需在6月12日18:00前提交至公共实验楼415

注意:校赛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指导教师姓名及排序等信息,均以学院报送版本为准。产业赛道校赛待教育部公布企业命题后进行,相关时间另行通知。

(二)校赛日程(6月14日—6月21日)

6月14日-15日,校赛网评阶段;

6月16日,根据校赛网评结果,公布入围答辩项目名单;

6月20-21日,组织校赛现场答辩,并公布校赛获奖名单。

四、评审规则

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

五、表彰奖励

按照校赛决赛各组别参赛项目数量3:3:4比例评出金、银、铜奖,校赛结束后,公布校赛获奖项目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组委会联系人

创新创业学院:张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30582、028-61830587

办公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众创空间2号楼2201办公室


格拉斯哥海南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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