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电之友专项奖学金等待后续通知):
一、奖学金评定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各类奖学金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基础上评定。
三、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之一: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评选范围内前10%(含10%),且正考没有不及格科目,方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成电之友”专项奖学金不能兼得。
五、校设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两者之间不能兼得。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是获评其它种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电之友”专项奖学金等)奖学金的必备条件。
六、奖学金申请条件及标准:严格参照《2024-2025学年格拉斯哥海南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2024-2025学年格拉斯哥海南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2024-2025学年格拉斯哥海南学院优秀学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电子科技大学“成电公益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施行,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阅读。2024-2025学年正考凡有不及格课程(含实践环节)和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能参加国家、国家励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
七、各年级、专业奖学金评定人数名额分配表:
年级 |
专业 |
国家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专项奖学金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
2022 |
电工 |
2 |
7 |
10 |
14 |
通信 |
1 |
4 |
5 |
7 |
|
2023 |
电工 |
2 |
6 |
9 |
12 |
通信 |
2 |
6 |
10 |
12 |
|
2024 |
大类 |
6 |
18 |
28 |
37 |
(各年级、专业奖学金评定人数名额分配表已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表决通过)
八、奖学金评选时间安排表
1)9月29日12:00:00-10月10日22:00:00:学生在“智慧学工2.0-奖学金系统”上填写并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10月1日00:00:00-10月10日22:00:00:学生在“智慧学工2.0-奖学金系统”上填写并提交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申请;(注意国家奖学金开放申请时间早于校设奖学金申请时间)
2)10月10日-10月11日:学院审核,确认拟获奖名单,提交至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10月11日-10月14日:公示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受理学生申诉。
请大家严格按照奖学金评选时间安排表在“智慧学工2.0—奖学金系统”进行相应申请。逾期后,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补申请奖学金、逾期提出质疑、补交各类材料等。
p.s. 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电之友专项奖学金的申请等待后续通知。
九、奖学金申请特别说明
1.奖学金申请不调剂,请尽可能申请所有类别的奖学金,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若学生A参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可获得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但该生只申请了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则不会被调剂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若学生B参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但没有申请国家奖学金,则不会被调剂到国家奖学金;
·若学生C参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不满足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只满足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但却只申请了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则该生不会被调剂到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若学生D参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能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电之友”专项奖学金),但却未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则无法获得国家奖学金。
p.s.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和校设奖学金的申请同步,请根据校设奖学金的要求评估自己是否能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拟获得此二类奖学金也可同步申请国家奖学金。
2.申请奖学金时,填写“申请理由”栏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证明材料”栏需上传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材料。另外,各位同学需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对应学年所有奖学金评选资格。
3.2024-2025学年奖学金评选使用网上评审系统,时间节点和文件材料要求均比较严格,请大家务必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校设奖学金无需提交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成电之友”专项奖学金需按照附件压缩包内容,认真填写并上传。
附件为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校设奖学金评选相关材料,请大家仔细阅读,按照要求提交。
如有疑问请与辅导员联系,联系电话:0898-38330055/38330066。
格拉斯哥海南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