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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作者:王寻蕊 编辑:贾琦 审核: 图片来源: 点击量: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促进海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积极探索试验区教育教学理论研究与实践改革思路,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5〕106号)文件要求,试验区已启动202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项目、课程思政项目等)、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学院在职在岗的参与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者须有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2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合理组建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项目负责人)。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五)已在其他部门申请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及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附件4)并于2025年12月15日(周一)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lahnsaca@uestc.edu.cn(命名格式为“姓名+2026海南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公共实验楼418办公室王寻蕊老师处。

四、其他说明

(一)202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资助金额3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1.5万元/项)两个层次,申请人仅可选择一类申报。

(二)申报原则上参照项目立项指南(附件5/6)进行;其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特别鼓励结合试验区教育教学或学院教学实际围绕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等开展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科学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海南自贸港四大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基础研究和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三)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6年1月。

(四)项目申请书封面所在学校处请填写“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海南学院”,学科门类处请结合项目研究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填写到二级学科。

(五)如有疑问,请与教学与实践管理办公室王寻蕊老师联系,电话:0898-38320020。



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docx

附件4: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docx

附件5:202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pdf

附件6:202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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